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须知
一、变更注册范围:
注册造价工程师工作单位变更、单位名称变更或单位资质变更者 需到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手续。
三、申报材料:
一、省内变更注册需申报材料:
1、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;
2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;
3、原单位解聘证明(双方签字盖章)或到期合同(制式);
4、现聘用单位聘任合同(制式)。
二、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:
1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;
2、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,背面写清姓名及单位。
三、变更注册单位为中介机构的,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资料:
1、现注册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;
2、当地(县级以上)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档及养老保 险金、医疗保险金缴纳证明(规定样式)。
四、变更注册程序: 1、省内变更注册:
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变更注册所需材料经各市造价工程师主 管部门初审备案后,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。我中心统一 办理后将注册证书发还本人。
2、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:
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,持变更注册所需材料到原注册机构办 理变更注册申请。原注册机构对其变更注册资料审核无误后,将 其执业专用章收回,在其注册证书“变更栏”及申请表“原注册 机构意见栏”填写“准予变更注册,执业专用印章已收回”等内 容,并加盖公章,同时将注册证书及申请表(两份)退还本人。 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到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。新注册机 构对其变更注册资料审核无误后,在其注册证书“变更注册栏” 及申请表“现注册机构意见栏”填写“准予变更注册”,同时注明现注册单位名称后加盖公章,并将其原注册证书收回,统一报送“中价协”办理变更注册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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